臺中市102學年高級中學行動學習優良作品評選實施計畫
民國103年6月27日
壹、目標
一、選拔具有特色之行動學習教師或團隊,增加教學熱忱,讓學生有更完整有效的學習。
二、促進教師發展及推動行動學習教學應用模式。
三、激發教師教學創意、活絡教學規劃與活動設計,藉此提高學生學習興趣及成效。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信望愛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臺中市立西苑高級中學
叁、參與對象:
102學年度接受信望愛文教基金會專案捐贈Flyer並使用LearnMode數位教育平台之合作學校教師(本市9所市立高中、明道中學、文華高中、興大附中、豐原高中)。
肆、選拔優良教案項目:
一、分為國文、英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科、社會共8科。
二、各科分別選出優良教案前3名、佳作2名。
伍、獲選優良教案獎勵:
一、各科教案獲選 第1名作者或團隊共同獲得獎金5000元、每人敘嘉獎貳次,
第2名作者或團隊共同獲得獎金3000元、每人敘嘉獎貳次,
第3名作者或團隊共同獲得獎金2000元、每人敘嘉獎貳次,
佳作作者或團隊共同獲得獎金1000元、每人敘嘉獎乙次。
二、雖未得名次,但實施成果中有參賽作品之授課影片15分鐘以上,每人敘嘉獎乙次。
三、評審團可依據參選教案狀況,予名次增減並列或從缺。
陸、選拔方式:
一、 教師可以個人或團隊(不超過5人)方式,報名參與本教案選拔。
二、 參與選拔之教案應說明「採用的行動學習策略」、「教材的內容及採用的工具」、「實施的過程及情境」,以及「實施的成果或產出」。
三、 參與選拔之教案需要有實施完成之照片、影片、學習單等成果。
四、 參與選拔之教案格式與範例,請參考附件。
五、 有意參加本活動之教師或教師團隊,可利用暑假期間製作教案與相關之成果資料,於103年10月1日之前,將您的作品壓縮成1個ZIP格式的檔案,先上傳到Google雲端硬碟,利用GMail附件夾帶雲端硬碟裏的檔案,以電子郵件EMail至mLearnContest@gmail.com (不區分大小寫),就可以寄很大的檔案了。郵件主旨請註明「優良教案選拔/學校/科目/教案名稱」。附加電子檔類型須為ZIP壓縮檔,如果含有「Microsoft Word檔案格式」(*.doc或*.docx),也請輸出成PDF檔各乙份。
六、 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之後,工作小組將以電子郵件發函確認,告知參賽編號,才算完成報名手續,日後以此Email聯絡競賽相關資訊。
七、 本市將延請教育部高中行動學習輔導教授團隊,進行各教案評選。
八、 教案評分項目及配分:
項次
|
評分項目
|
評分重點
|
百分比
|
1
|
採用的行動學習策略
|
教案的規劃品質清楚明確
(可敘述主題名稱、適用對象、設計理念、教學單元目標、學習領域或學科、教學人數、教學時間、能力指標、課程架構、實施方法、內容領域、教學活動、時間、教學資源及教學評量等)
行動學習模式與現有課程的關聯性
(直接引導學習法、同儕互評法、錄影分享法、共享協作學習、主題式討論區、心智工具、專題導向學習法、數位說故事、探究式學習模式、情境式行動學習等10種模式)
採用的教學策略是否提升學生5C能力
(communication-溝通能力、
collaboration-團隊合作能力、
critical thinking-反思能力、
complex problem solving-解決複雜問題能力、以及 creativity-創造力)
|
25%
|
2
|
教學及採用的工具
|
教學活動設計與課程的關聯性
教學活動設計是否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表現(運用適當客觀的評量工具,精確測量出學生的學習效果)
12年國教分段能力指標
(請參考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綱)
教學活動的創新程度與推廣性
|
25%
|
3
|
實施的過程及情境
|
教師與學生在活動中的互動程度
(使用課間工具的記錄與照片、或影片資料)
學生對於教學活動的反應
(問答題、塗鴉題的回饋記錄照片等資料)
|
20%
|
4
|
實施的成果或產出
|
具體的教學成果或學生作品
(教學成果照片、作品檔案、影片等)
教學活動的實質效益
(教師備課、學生學習效果評量)
教案實施建議的具體性
教學模式的可推廣性
|
30%
|
柒、活動日期
日期
|
工作內容
|
7月1日~10月1日
|
參賽教師於暑假、學生暑期輔導時間,製作教案與媒體
|
10月1日前
|
|
10月1日
|
作品繳交截止
|
10月21日~24日
|
評審教授團進行參選優良教案審查
|
10月27日
|
通知獲選教師/團隊
|
12月第2次成果發表
會(新社高中主辦)
|
頒獎
|
捌、其他
二、 參與選拔教案之著作權屬原著作教師或教師團隊;惟參與選拔教師或團隊參加本選拔時,業已同意主辦單位可以各種形式運用參賽教案於行動學習推廣與分享,不須另予通知及致酬。
三、 參與本選拔者須保證所提教案為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未經刊登、非授權自其他人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並須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五、 參加「教育部高中職行動學習輔導計畫」學校之獲獎教師,另將獲邀於教育部行動學習輔導計畫相關會議及研習活動分享推動經驗與成果。
六、
活動聯絡人:
玖、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辦理敘獎事宜。
拾、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訂亦同。